2007年8月1日 星期三

乞丐趕廟公 敗家「馬」賤租市產?!

2007年6月29日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指出,台北市政府公園路燈管理處在前市長馬英九任內賤租市產,自91年4月將市產賤價委外給溢登公司經營,93年間溢登開始積欠每月應繳交的權利金和水電費,截至目前溢登累積欠繳的權利金、水電費、違約金等共計14,206,251元,遠超過溢登承攬四個園區泳池提存保證金總額4,053,960,公燈處不但沒有依照契約規定予以終止契約收回園區設施,更令人匪夷所思的幫溢登繳交二百多萬的水電費,青年公園泳池契約屆滿竟然無法依約收回,任由惡房客乞丐趕廟公霸佔市產圖利,突顯馬市府顢頇敗家,郝市府軟弱無能。
陳建銘認為青年公園委外契約屆滿,公燈處應依照契約第三十六條「…乙方(溢登)如不依約繳交權利金,或於契約屆滿、終止或解除契約後,乙方不即將標的物返還者,願逕受強制執行,乙方並同意甲方就上開事項得免提供擔保聲請假處分。」採取極積的行政作為,否則就是嚴重失職,護產不力,對不起市民大眾。尤其溢登在承攬契約期間,大小違約事件不斷,簡直是馨竹難書,市府竟白目如此還繼續委由溢登經營其他單位的相關設施,溢登目前也承攬北投焚化廠相關設施的委外契約,北投焚化廠每個月必須按時上繳八十萬元管理費給溢登公司,郝市府團隊簡直讓溢登公司吃夠夠猶如小巨蛋案的翻版。
陳建銘表示,圓山、青年、陽明、南港公園等四座公園總計土地面積42,358 平方公尺14座游泳池 3座網球場、綜合大樓及管理室等建物,公燈處賤租給溢登體育事業有限公司,除圓山公園的玉泉泳池每月權利金五十六萬九千元外,其他園區泳池、網球場、綜合大樓等設施分別以每月一萬九千元(南港公園)、三萬二千元(青年公園)、三萬六千元(陽明山公園)出租給溢登公司,其中陽明山公園的土地使用範圍包括前港、克強、復興、七虎、前山、丹鳳、天溪綠地及北投溫泉親水公園露天浴池等游泳池,平均一座游泳池每月出租權利金不到五千元。
陳建銘要求政風單位應該要介入調查,同時呼籲市府針對各局處委外經營業務設立跨局處的控管機制,以杜絕類似弊端一再發生。

國道警察賤招搶錢?!

2007年6月21日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指出,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日前把中山高重慶北路至建國高架橋道路之間的路肩行駛路段取消,造成尖峰時段習慣行駛路肩的駕駛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隱匿在隔音牆旁的國道警察局員警偷拍,連日來吃下多張罰單,大罵政府不知民間疾苦,使盡各種賤招跟人民搶錢!

陳建銘表示,中山高重慶北路匝道口至建國高架橋匝道口路段間,原本在上下班尖峰時段開放駕駛人路肩行駛,藉以疏解該路段間匝道之交通壅塞,日前國道高速公路局靜悄悄的撤除該路段的路肩行駛標示,標示拆走後,既沒有作適當的宣導也沒有在原有標示處設立禁行路肩的標示,民眾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上下班尖峰時段內習慣性的行駛路肩,連日來收到違規通知單及照片後,才恍然大悟該路段己取消尖峰時段開放行駛路肩,而且還目擊到國道警察局員警隱匿在該路段的隔音牆上以「偷拍」方式取締違規,氣得民眾大罵政府不教而殺,取財如盗,搶錢搶過頭。

陳建銘表示,現在景氣不好民眾生活己不好過,政府卻使盡各種賤招來搶錢,民眾被舉發違規行駛路肩,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三條第一項第九款,處以新台幣四千元,陳情的民眾連日來同一路段就收到三張違規行駛路肩的告發單,總計罰鍰新台幣一萬二千元,平均一週內收到兩張罰單,接罰單接到手軟,叫平均月薪三、四萬元的民眾怎麽過活?

陳建銘呼籲市民大眾在尖峰時段行駛中山高士林、重慶北路及建國高架橋等匝道時,切勿行駛路肩以免荷包大失血,建請高公局加強宣導,並在原開放行駛路肩標示處,設立禁止行駛路肩標示,以免民眾冤枉受罰。





走了敗家馬 來了「郝」阿斗?! 東森違法玩「蛋」一年二億七百萬!

2007年6月21日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指出,郝龍斌市長縱容違法,坐視東森違規經營小巨蛋長達一年,自95年6月9日至96年6月20日違約裁罰金累計高207,123,438元,截至目前東森積欠的違約金遠超出委外經營契約的履約保証金一億五千捌佰萬元正,整個違約裁罰東森只在95年10月11日繳交過罰鍰20萬元,依照雙方所簽定的合約內容,東森的違約行為己經足以構成市府採取終止契約的法律措施,郝龍斌的市府團隊竟還容許東森繼續保有經營小巨蛋的權利,不但依法無據也不符合社會正義,郝市長難道還要繼續包庇東森的不法嗎?
陳建銘表示,基於維護市有財產經濟效益及債權之確保,市府應該依照合約第六條履約保証金第三項逕自履約保証金中扣抵東森所積欠的違約金一億五千捌佰萬元正,其餘違約金不足扣抵的部份限東森三日內繳交完畢,否則市府應立即終止東森之經營契約,循法律途徑保全債權,市府如果不及時採取斷然措施,一旦東森爆發財務問題,市府不但二億七百萬的違約金催討無門,己和東森簽定場地租借並己支付訂金的廠商也將血本無歸,郝市長要概括承受這些廠商的損失和政治責任嗎?
從合約條款第十二條「違約處理」第一項來看,「乙方(東森)應於94年12月1日正式啟用,每逾一日應給付甲方每年契約權利金千分之一之違約金;逾時達三十日曆天,視同乙方無法履約,甲方得逕行解除或終止本契約,乙方不得異議,並不得請求任何賠償。違約金甲方得逕自履約保証金抵扣,惟乙方須於該場館正式啟用營運前以現金繳納或補足履約保証金」,陳建銘認為郝龍斌市長不終止契約等同讓東森繼續違法做無本生意,明顯有圖利廠商和瀆職的嫌疑,市府其他委外經營的財產是否也可以比照辦理?陳建銘要求市府應全面檢討市有財產委外經營的委外方式是否隱藏更多的弊端。

捷運松山線浪費三億公帑削減人行道 敦北綠帶慘遭破壞?!












2007年6月14日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指出,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從去年開始針對松山線沿線的人行道進行「削減」工程,91年才完工驗收的「人行系統工程」當年編列了176,670,000元舖設,不到五年期間又要耗資一億多元把人行道和路樹挖掉進行「削減」工程,前後浪費公帑三億元以上,同一個單位把人行道舖了又挖,市府的敗家行徑令人難以接受。
陳建銘表示,捷運工程局規劃的捷運松山線於民國86年12月間由中央政府核定同意其路線計劃書,由於各級政府當年財政日益困窘,中央還因此延宕松山線的財務計劃直到93年12月才核定,捷運工程局一開始就很清楚知道松山線的規劃路線和站點位置,卻還接受養工處編列了176,670,000元的工程委託,於松山線沿線進行「人行系統更行工程」,民國91年6月才完工驗收的人行道,在去年開始就陸續以松山線工程施工需要,進行「削減」工程,就是把不到五年前做好的人行道再花一次錢把它挖掉,不但如此,當年為了綠化城市好不容易種植的路樹,也要花錢陸續把路樹移走,其中不乏二十年大榕樹是以無償方式移送給基隆暖暖運動公園和海洋大學,截至目前為止,捷運工程局松山線CG590B標己把南京東路站沿線敦北商圈一帶的大榕樹及其它樹木移置了約二百五十株,以松山線約四個標的工程推估,所需要移置的各類路樹恐怕要超過一千株,捷運來大樹倒敦北商圈的城市綠化完全被破壞。
針對捷運局此一浪費公帑的工程規劃,陳建銘要求市府除了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外,更應針對現在及未來所要進行的工程,謹慎檢討其規劃使用年限,並要求研考會針對一定金額以上的公共工程負起監督考核的責任,同時也要把相關資料轉呈監察院提出舉發,讓監查院調查其中是否有其他的工程弊端。

陳建銘帶您抓淹水凶手? 磺港溪壓力箱涵工程施工造成水災?

2007年6月6日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指出,台北市六月五日入夜一場大雨,造成台北市北投、社子島等地區淹水,民眾怨聲載道,其中水利處正在磺港溪進行壓力箱涵引流到基隆河的工程施工,正是這次豪雨造成鄰近地區民宅嚴重淹水的兇手,施工單位把磺港溪口縮減成原有的三分之一,並把工程廢土近一萬多立方米棄置在工程河道旁,造成磺港溪無法正常疏濬雨水,溪水倒灌逆流造成這次豪雨淹水,鄰近地區民宅淹水損失慘重。
陳建銘表示工務局水利處等施工單位在進行磺港溪壓力箱涵工程的施工,把原有河道縮減成只剩三分之一的排水寬度,造成大雨來臨河道無法有效排水,施工現場更為了趕工,竟便宜行事堆積大量工程廢土,隨著雨勢越大,部份廢土被衝刷到河道旁更造成河道淤積,嚴重影響磺港溪排水功能,鄰近地區一夜成災,淹水地區民眾財產損失嚴重,市府應嚴格監督施工單位的施工品質,尤其雨季來臨期間,更要謹慎防範大雨來臨再度造成淹水的災害,對於大雨淹水造成民眾財產損失,要求市府調查民眾的損失狀況後,給予民眾損害賠償,減少民眾的損失。

台北行「大」不易 夜市裡「方便」無門 健康城市不健康

2007年6月4日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指出,台北市士林觀光夜市為北台灣的重要觀光景點之一,偌大的觀光夜市竟沒有設置公共廁所給逛街的民眾需要方便時使用,逛夜市的民眾如果需要方便,就必須在各商家中流竄借用廁所,尤其一些連鎖餐飲店,每到假日夜市人潮湧現的尖鋒時段,民眾在店內大排長龍排隊等上廁所,奇特景象蔚為奇觀,排隊的民眾感到尷尬,店家更感無奈與困擾,來不及等排隊又不會憋尿的小朋友,只好馬路外就地「方便」,不但造成環境髒亂,也讓台北市的文明形象大打拆扣。
陳建銘表示士林夜市必須等到台北市市場管理處將現址改建完成後才會有附設的公廁提供給民眾使用,改建期間至少要等好幾年,如果市府不謀求解決對策,夜市改建完成前這幾年,逛街民眾都不會有公廁可以方便,市府把士林夜市行銷為北台灣重要觀光景點之一,攤販家數共有539家,他們的「方便」問題就餐飲衛生而言也是一個重要課題,根據台北市觀光委員會的統計資料顯示,2005年來台觀光的人口高達339萬人,其中82%都會到台北來旅遊,而士林夜市則是台北旅遊的主要景點之一,整個夜市裡裡外外卻找不到一個公共廁所,士林夜市的環境衛生留給國際遊客的觀感會是什麽?!
陳建銘要求台北市市場管理處必須大開「方便」之門,針對士林夜市公廁的問題盡速謀求改善之道,同時也將協調捷運局和捷運公司研擬替代方案,比照捷運淡水線總站的設計,在劍潭站1號出口外空地修繕公廁,藉以暫時替代解決士林夜市逛街民眾的「方便」問題。

市府死要錢 罔顧交通安全免繳機車停車費秘密大公開,偷呷歩害人害己

2007年5月28日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指出,台北市政府六月一日起要在士林夜市週邊道路實施機車路邊停車收費,由於未事先就相關地區停車場設置、規劃,嚴重影響當地交通環境,引起居民強烈反彈。
陳建銘表示,市府基於使用者付費精神、減少交通雍塞、交通事故及空氣污染等原因,針對士林夜市周邊實施機車路邊停車收費,但是未就停車需求量、現有停車場使用率提升、增設機車停車場等配套措施進行規劃,造成居民強烈反彈,當地里長表示貿然實施不但未能有效改善交通,部份機車為規避停車費,勢必流竄到夜市巷弄內停放機車,將造成消防救災不易,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仁勇里里長表示,為減少機車路邊停車造成交通雍塞,建請交通局研擬劃設文林路為單向行駛公車車道。
陳建銘表示機車停車收費實施,部份市民為規避停車費想出一些偷吃歩的招數,招數一是偷天換日,收費單繳費期限八天,每天釘上同一張繳費單連續使用,繳一天用八天。招數二是魚目混珠,把他人繳費單移到自己車上,罰別人不罰自己。招數三是移花接木,把靠邊停的機車移置到停車格外,造成別人未依規定停車受罰,避免停車產生糾紛與衝突,陳建銘要求停管處就相關問題及早規劃防範。

以絕育代替撲殺 以領養代替購買 郭董的一小歩不如台北市政府的一大歩

2007年5月23日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指出,基於對流浪動物的生命關懷與尊重,要求台北市政府動物衛生檢驗所提出修法,修正流浪動物收容政策,「以絕育代替撲殺以領養代替購買」,並希望這是繼郭董一小歩後,台北市政府積極跨出的一大歩,在明年度的預算編列內,列入動檢所的施政目標,為台北市流浪動物做絕育代替撲殺,並鼓勵民間團體、社區領養,結合政府的力量為流浪動物尋找生機。

陳建銘指出,以往動物衛生檢驗所流浪動物的收容期為十天,經過十天收容期滿後,無人領養即依規定做人道處理,動檢所近四年來人道處理流浪動物總計16,300隻,平均一年人道處理4,075隻,陳建銘表示,台北市是一個進歩的都市,在處理流浪動物的問題上,政府應該以編列預算、制度化的方式來處理流浪動物的收容問題,同時捕捉流浪動物的業務也應劃併到動檢所來處理,結合家犬的強制登記及捕犬和收容單位權責統一,才能有效杜絕流浪動物的產生。

陳建銘要求台北市政府落實關懷生命協會及動物保護團體,對流浪動物捕捉、絕育、放生(TNR)的理念,流浪動物經由政府捕捉、絕育後,就地放養到鄰近社區內,絕育後的流浪動物沒有繁殖的問題,配合家犬強制登記的制度管理,在一定時間的生命週期後,流浪動物數量自然逐漸減少,所以捕捉、結紮、放養的政策由政府帶頭做起後,流浪動物的生命才能獲得基本的關懷與尊重。

哇!好貴的垃圾筒一個一萬塊 垃圾筒越貴容量越小

2007/05/02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指出,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街道家具設置營運及管理計劃」,以BOT方式委託民間設置的人行道垃圾筒,一個造價要一萬一百零五元,容量卻比環保局原本設置的垃圾筒小一倍,卻是環保局現有垃圾筒造價三千四百五十八元的三倍。

陳建銘指出街道家具案計劃設置人行道垃圾筒總數量733座,己由得標廠商於今年三月份完成設置624座,分別設置在台北市的十三個主要道路上,由於新設置的垃圾筒容量比原來的小一倍,垃圾筒很容易有垃圾外溢的情形,根據清潔人員的反應,垃圾筒內的垃圾不容易清理傾倒,新式垃圾筒在清理垃圾時因為還有一個內筒,垃圾袋的規格也與現有規格不符,清潔人員清必須增加清理垃圾筒的次數,增加人工費用的支出。

陳建銘表示市府為了達到垃圾減量政策的目的,在政策執行上己經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歩,市府應該考慮到行人實際投遞垃圾的需求量,而不是一味的把垃圾筒減少或縮小容量,同時也要顧慮到清潔人員的辛勞,花了三倍的錢把垃圾筒容量縮小,卻增加清潔人員的工作負擔和費用,市府應該重新檢討是否要繼續使用這款一個一萬塊的垃圾筒。

只許州官放火 不容百姓點燈

踼爆台北市政府中山橋拆除施工工程,任意傾倒事業廢棄物,嚴重污染河川,淤積河床
2007/05/04
市議員陳建銘今日上午於圓山兒童育樂中心現場會勘指出,台北市政府新工處拆除中山二橋工程期間,只許州官放火,不容百姓點燈,任由施工廠商把事業廢棄物棄置於河川中,不但嚴重汅染河川、淤積河床,雨季來臨時將造成水患,形同納莉颱風再現,嚴重威脅大台北地區市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陳建銘指出由新工處主管的中山二橋拆除工程,當初委由承包商進行拆除作業,但竟坐視承包商在拆除過程中,違返廢棄物清理法的相關規定,把事業廢棄物違法傾倒在河川中,陳建銘在向新工處提出質疑時,主管官員表示廠商於施工期間,為了避免影響交通,傾倒廢棄物在河川只是「暫時存放」行為,針對主管官員的推拖之詞,陳建銘強烈質疑難道民眾也可以把居家垃圾暫時棄置在戶外,等到垃圾車來再傾倒垃圾嗎?!
陳建銘表示隨意傾倒事業廢棄物是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違法行為,環保局稽查大隊依法應立即開立罰單予以告發處罰,更何況該項工程是以7200多萬的費用(原橋鋼材折價4000萬額外工程款2300萬) 發包,委由廠商施工拆除,市府官員不但沒有監督廠商施工嚴加把關,還容許廠商一手拿錢一手傾倒事業廢棄物,簡直是只許州官放火,不容百姓點燈,帶頭違法,嚴重失職!!

有水溝蓋沒有水溝市政烏龍 防汎工程做假的

2007/05/02
市議員陳建銘今日於北投區關渡宮牌樓旁知行路住宅前現場會勘指出,台北市政府罔顧市民安全,市府所屬公共工程監督不週,公共工程品質堪慮,陳建銘日前接獲民眾檢舉,市府於北投區關渡宮牌樓旁知行路住宅前舗設「假水溝」,該「假水溝」徒有水溝蓋沒有水溝,下雨時無法正常排水,市府防汎工程做假,雨季來臨時「假水溝」將無法有效排水,市府防汎工程形同口號,市府視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如無物!
陳建銘於會勘中指出,市府多項工程延宕、監督不周,尤其雨季即將來臨,市府簡直把市民的生命財產當兒戲,公共工程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應有全盤的監督考核機制,陳建銘強烈質疑市府當初驗收該項工程過程是否有人為弊端,要求市府水利處針對「假水溝」立即進行善後處理,並要求政風處追究員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回饋金大放送! 市府當凱子,市民當傻子!

2007/04/27
市議員陳建銘今(2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台北市垃圾焚化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各焚化廠每處理一公噸垃圾應提列回饋地方經費新台幣二百元」;但法規訂定當時的垃圾處理費用為八百元,目前已提高到二千元,陳建銘將提案修正該條文將回饋金額比例提高至五百元。
96年度北市焚化廠回饋經費補助款,總計有1億2280萬3千290元,惟經費用途多為里民康樂活動補助或小額贈品發送,對社區事務發展的幫助不大,無用處的贈品甚且造成市民困擾,且各自為政分別補助的結果是,同一事項的補助款項有不小的落差,並因此衍生弊端;因此陳建銘建議將該經費用於採購本市專用垃圾袋,並平均估算每戶每月垃圾袋用量,限量發放。一則可以發揮補助款實際效用,二則可以鼓勵垃圾減量,並減輕市民負擔。

以禮儀服務之名,行違法吸金之實! 揭發殯葬黑幕 違法吸金數億 受害逾千人

2007/04/25
市議員陳建銘今(2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日前接獲民眾陳情,指證有殯葬禮儀公司與其簽定生前契約,約定以百萬價值的靈骨塔位交換禮券,加上後續支付給禮儀公司十幾萬元尾款,換取生前契約所定的服務內容;陳情人在簽約後發現,該公司不但不是殯葬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可以販售生前契約的「具一定規模」殯葬事業,也沒有依法將契約款項的75%交付信託,對消費者權益保障幾近於零,呼籲消費者千萬要睜大眼睛看清楚!
陳建銘指出,檢視陳情人於95年3月簽定的生命契約內容,簽約的公司並非內政部公告得販售生前契約的六家合法業者;且雙方簽定的契約價金為十八萬元、契約書編號為九百多號,據此初步估算,截至目前為止應有超過一千名消費者與該公司簽約,再加以該公司以母公司及子公司名義方式擴展業務,累計詐騙利得超過數億元。
針對業者公然違法販售生前契約的行為,陳建銘於會中除要求殯葬管理處應公開宣導,讓民眾認知並非所有禮儀公司都可以販售生前契約外;更要求相關單位應立即對為法販售、未依法信託預收費用的公司處以重罰;也呼籲消費者在簽約之前「停」下來考慮清楚、「看」仔細契約內容、「聽」主管機關公告該公司是否為公告的合法業者,也希望受騙的消費者勇敢向主管機關提出告發。
詐騙流程表:
以禮儀公司之名違法販售生前契約

A.繳費加入會員 B.高價靈骨塔換價 C.現金或有價證券

未依法信託75%契約費用

母、子公司方式拓展業務量

初估:20萬/人 × 上千人

違法吸金數億!

消費者血本無歸
舉發管道:
內政部戶政司
網址http://www.moi.gov.tw/dca/index.asp 電話:02-23565000
台北市殯葬管理處
網址http://www.mso.taipei.gov.tw/ 電話:02-27336142

反對弱勢補助高門檻 要求開辦市民意外險

2007/04/10
市議員陳建銘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於擔任台北市長任內,針對弱勢族群申請社會福利的門檻及補助額度作了大幅度的限制與刪減;對於設籍在台北市的弱勢市民而言,台北,真不是個友善的城市!陳建銘除了要求降低申請門檻或提高補助額度外,並提出「台北市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全面開辦「市民意外保險」,讓全市市民都可享有基本意外險理賠保障,彌補目前社會福利補助杯水車薪的不足。
陳建銘於會中提出資料指出,包括「老人健保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等多項重要社福措施,馬市長都在任內作了申請門檻或給付額度的調整。舉「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為例,民國九十年將給付額度從「二千元到七千元」調降為「一千元到六千元」,申請門檻則從「設籍並居住本市滿一年」延長為「三年」;老人健保費補助的相關辦法則以郝市長名義蕭規曹隨地增設了「所得總額未達申報標準或稅率適用21%以下」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低收入戶生活補助」的資產限制條款中,有關申請人所有之不動產價值限制,從民國八十八年的「五百萬元以下」,迄今將近二十年未曾更動;試問,價值五百萬元的不動產,在台北市能容納的下一家人基本生活所需空間嗎?市府真的了解弱勢市民的生活困難?高門檻的社會福利措施,真的符合弱勢市民的需求嗎?
陳建銘草擬提出「台北市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草案」,讓所有市民享有一般死亡給付拾萬元、傷害保險給付最高五拾萬元的基本保障,只要有要保事實發生,就可以申請理賠。讓遭逢變故的弱勢家庭能無條件獲得直接的保障。該提案已獲得足夠議員支持連署,陳建銘將積極於本會期結束前審議通過。
陳建銘指出,參考一般團體意外保險保費估算,臺北市估計約需支出六億保費,以目前公益彩券分配盈餘每年結餘約八億多預算支應,綽綽有餘。

台北「葬」大不易? 北市府「死」要錢!

2007/04/03
北市府於一月提出「台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自治條例」草案要求議會審議,市議員陳建銘於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市府提案規定納骨塔的寄存年限為二十年,明顯違背一般風俗習慣,更有可能讓往生者的骨灰骸在二十年後成為任市府處置的無主物!其制定的殯葬收費標準更無視經濟弱勢者的難處,讓殯葬服務成為市府增加收益的利器,北市府真是「死」要錢!
陳建銘表示,該草案第五條規定「寄存骨灰(骸)、神主牌為之期限為二十年,期滿前一年內,得由原申請人或其繼承人申請優先續為寄存,並應依申請續存時收費標準,繳交規費。」,在出生率節節下降、少子化現象愈趨嚴重的情況下,議會若通過市府的前述提案,則入祀公立纳骨塔的往生者骨灰,將面臨二十年後無人得提出續寄存申請的情形,試問市府屆時將如何安置這些骨灰骸?市府在沒有諮詢公聽的情況下,提出前述條文,明顯漠視民情!
此外,陳建銘於會中試算殯葬過程市府規費,舉凡禮堂使用費、冷氣費(租用禮堂,卻不含冷氣費!)、接運費、遺體處理費、火化費及公墓使用費等,台北市民往生後的喪葬費用,以一般經費計算,都要花上十數萬元,貧苦百姓最終的人性尊嚴都要付出這樣昂貴的代價,不禁令人感嘆,台北「葬」大不易啊!! 陳建銘議員主張,將在議會審查過程中提出修正動議,除調降收費標準外,並將提議骨灰骸之寄存應有明確管理,除長期無人祭拜者須另定期、定點統一祭祀外,不應限定寄存年限。

危險路口無法改善? 市民生命廉價?

2007/03/26
根據官方統計,台北市十二行政區九十五年度交通事故發生件數前三大危險路口,以「基隆路、羅斯福路口」五十四件、「中山北路、市民大道口」五十三件、「市民大道、承德路口」五十一件為最,幾乎每週都有交通事故發生,總計三十六個危險路口的交通事故案件數累計超過一千件!值得注意的是,分析連續三年的統計數據,發現「最」危險路口高度雷同。市議員陳建銘認為,「數字會說話」,危險路口的持續存在,顯示道路交通設施規劃有明顯缺失,卻遲遲不願積極改善,市政府警政及交通管理單位明顯怠忽職守、置市民安危於不顧,這樣的市府團隊,市民應予嚴厲譴責!
「基隆路、羅斯福路口」從九十四年的榜上無名,暴增到九十五年的五十四件,推測該處公車專用道的設置應為元兇,此外尚有三月二十日發生的公車專用道候車亭遭逆向衝撞造成嚴重死傷一案,除暴露出市府對交通設施規劃的無能,更凸顯了市府團隊的顢頇及對市民苦痛的無知覺。
陳建銘於會中公佈危險路口的現場畫面明白顯示,該路口的交通流量偏高,交通設施及道路規劃明顯不足,肇致交通事故發生率居高不下;陳建銘除於會中要求北市警局及交通局應全面檢討、會商改善方案外,並將嚴格監督市府施政,特別是在交通政策、預算的執行監督,避免人謀不臧、任市民生命蒙受威脅。

兒童遊樂天堂 淪為遊樂地獄

2007/03/25
天母運動公園內兒童遊樂設施毀損不堪使用
有如進入魔鬼訓練營,一不小心片體麟傷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今邀媒體勘查危機重重的遊樂設施。佔地五萬多坪天母運動公園,是天母人親子休閒娛樂同歡綠地。在市府強行徵收,不當變更地目之下95年由市政府體育處移交台北體育學院,這塊公園綠地被變更為學校用地,也成為模糊單位維護管理之孤兒地。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接獲民眾陳情,運動公園兒童遊樂設施多項都已半毀。常有孩童遊戲中受傷,卻找不出維修單位。
今市議員實地現塲勘查,也發現溜滑梯防護鋼管多處斷裂。遊戲攀爬綱均有破洞上方地板破洞凹陷、下方軟墊欠缺、迷宮照明器全毀和電源線路漏電。
各項遊具結構均有鬆動,部份材料腐蝕。少數螺絲上有頭髮,顯示有勾住頭髮之虞。
這些遊樂器所呈現的問題,對於兒童成長及發展過程無疑是一種損失與剝奪。孩童因使用遊樂設施受傷事件實有所聞其中以墜落地面最為危險,還有撞到固定器材而受傷,被突出物刺傷或被裂縫夾傷等等,這也顯示出遊戲塲存在許多極待正視與改進的問題。
市議員陳建銘呼籲市府應釐清所屬權責並規劃出天母運動公園維護單位。
將不符合安全標準遊樂設施全面汰舊換新。泥士地面積水泥濘以及安全墊排水不良可考慮專人清理,巡視塲地,儘可能設立警告標示遊戲場使用注意事項,如此方能減輕遊戲傷害。

重罪輕放加害人 受害家屬何辜?

2007/03/23
涉嫌在三月二十日清晨逆向衝撞北市重慶北路、涼州街公車專用道候車亭,造成一死四傷卻狠心駕車逃逸的男子林煌斌,在投案後由士林地院諭知以八萬元交保候傳。市議員陳建銘認為,這起事件同時突顯出台北市公車專用道設計不良所潛藏的死亡危機,及司法體系裁決未能兼顧被害人感受的嚴重缺失。
陳建銘指出,加害人林煌斌撞死罪後逃逸,藏匿三十個小時後才在勸說下投案,士林地院未能考量他逃亡的高度可能性,就率然同意交保,讓被害家屬承受第二次傷害,顯現司法的冷酷及無能。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一項第一款明白規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逃亡或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者」得羈押之。法院的判斷心證與社會大眾的認知明顯差距太遠。
陳建銘除要求檢警應積極採證、迅速將林嫌起訴論罪外;也要求台北市政府應慎重檢討所有公車專用道設置必要性及安全性;別讓悲劇再次發生。

曾阿嬤嗆聲 消費者好怕~~

2007/03/21
針對昨日報載熱門電玩Wii的台灣總代理博優公司負責人曾愛玉女士,人稱曾阿嬤針對目前水貨充斥的情況嚴厲指出:「正品公司貨Wii只要一上市,不僅是售價,還有網路服務的強大功能,保證會讓水貨死得很難看。」並且一再強調博優公司不會負起水貨的售後服務及維修等相關義務。台北市議員陳建銘對此一漠視消費者權益的說法表示震驚,陳議員認為,消費者無論在何地購買任天堂公司的產品,身為台灣地區總代理,也是任天堂台灣分公司總經理的曾女士,絕無撇清產品瑕疵責任的道理。
陳建銘指出,任天堂是跨國企業體,其所屬的台灣分公司,自應承擔起日本總公司出售產品的品質保證責任,身為負責人的曾女士不應如此切割水貨與代理正品的差別,身為跨國企業的一份子,這樣漠視消費者權益的做法令人失望;陳建銘指出無論博優公司是否順利取得Wii的代理進口,日後若有消費者因為產品瑕疵而受損害,陳建銘將與該產品的愛用者蘇貞昌院長及蕭萬長前院長共同發起消費者團體訴訟,為消費者爭權利!

人民褓母保不住自己的佩槍!

2007/03/21
台南縣日前發生國道襲警奪槍殺人案,在偵辦期間,又鬧出「抓錯人」事件,讓台南縣警界顏面無光;新營分局中山派出所員警昨天中午執行查緝毒品勤務時,佩槍再遭歹徒趁機搶奪並朝員警開火後逃逸,目前警方仍在追緝中。台北市議員陳建銘今(21)日為此召開記者會,呼籲台北市警方必須引為警惕,嚴格要求所屬員警加強勤前訓練及強化員警執勤時的敵情意識,別連自己的佩槍都保不住,更遑論保護民眾身家安全?
陳建銘指出,即便在重視人權的美國,警察勤前訓練都會強調如何保護自身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的誤會衝突發生,並要求被察查人嚴格遵守一定程序規範;反觀台灣警察執勤時的怠忽、鬆懈,教人如何相信「人民褓母」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力?
陳建銘呼籲除台北市警方,要將近日連續兩起奪槍案之發生引為警惕,積極加強轄區員警使用警械之必要警戒,執勤時隨時警覺外,更呼籲警政署應積極完備「警械使用條例」及勤務程序的相關規範,加強訓練員警,避免類似搶案再次發生。

候鳥已「難」飛 無魚蝦也少關渡自然公園貴子坑溪事業廢水,嚴重污染生態

2007/03/15
維護台北最後一塊淨土,台北市議員陳建銘邀保育人士及市府單位實地勘查關渡自然公園及貴子坑溪,共同解決生態污染。
位於淡水河及基隆河交會口上游「貴子坑溪」目前發現遭事業廢水污染,關渡自然公園內溪中一片油水川流不息,當地農民、保育人士更憂心不安。
市議員陳建銘指出:關渡自然公園建闢計畫是全國歷史最久(10年)、投資費用最高(150億)成立以來一直是北台灣觀光景點指標,豐沛的自然環境好山好水更是繁殖鳥類穩定棲地水鳥季,也吸引數萬民眾參與,週邊貴子坑溪二千多萬年白色砂岩構成「不動瀑布」是著名景點,附近居民餵食著國寶之魚(台灣蓋斑),這些卻將成為歷史。
市議員陳建銘感概說出:經濟巨輪的干擾,濕地生物棲息環境遭到破壞。貴子坑溪成為不肖工廠排放廢水的天堂。水源污染鳥類種數由139種減至不到39種不見魚兒水中游。農作物無法收割,農民年年虧損指為使復育生態,市議員陳建銘現場取水採樣化驗並送檢,督促環保局嚴格取締排放事業廢水。也建請衛工處應為貴子坑溪上游居民規劃設置衛生下水道及水利處定期清理貴子坑溪囤積物,喚回自然觀光休閒原貌是市府及全民共同努力目標方向。

『假歷史建物之名 真謀取長久暴利』

2007/03/09
針對拆除中正紀念堂圍牆一事,台北市長郝龍斌以暫定古蹟,強烈對抗中央。市議員陳建銘召開記者會,揭發馬前市長任內未經主管機關申請,拆除蔣中正官邸草山行館,市府未領拆除照拆除,並以違反國家公園法被移送。郝市長標準不一,昨是今非。今(9日)市議員陳建銘再度爆料91年底市府文化局違法搶建。草山行館是為配合92年1月1日委外商進場簽約,由市府委外經營之草山行館逾二佰萬水、電費出現重大弊案,承包商佛光大學聯合文化局、公燈處隱瞞誤繳之事實,讓全民買單。92年文化局以免租金每年編列3,882,400元補助委外商佛光大學。委外廠商四年內從未繳納水、電費,公燈處誤繳,文化局再編水電預算給委託商。93年間三方發現後,還私下協議保守秘密。包商獲利,市府付二次錢當冤大頭,全民買單當凱子,佛光大學向市府取得經營權之後,再將草山行館部份分租頤和堂公司,佛光大學以清潔費索取頤和堂397萬,穩賺不賠,95年底佛光大學合約已到期,在沒有公開招標簽約下,文化局用代管名義,使佛光大學繼續承包,一標包到底。市議員陳建銘痛批,市府不應再用圖利式,委外經營,應立即終止合約,市府所有委外經營單位中,這項弊端只是冰山一角。

「郝」個 昨是今非 拆除中正紀念堂圍牆及蔣中正草山行館 標準不一!

2007/03/06
針對拆除中正紀念堂圍牆一事,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若要拆除圍牆須向市政府申請拆除執照。若以相同拆除標準,反觀蔣中正草山行館拆建之違法事宜,當初無須拆除執照即擅自拆除。而面對現今中正紀念堂圍牆拆除事宜,北市府以兩套標準作衡量,昨是今非,標準不一!
馬前市長於民國91年任內,拆除草山行館四棟建物並重新興築,當時未經國家公園管理處許可,且未申請拆除執照前,即已擅自拆除、施工。內政部營建署分別寄出違法通知單及勒令停工並以違反國家公園法移送法辦,亦經監察院查處後遭糾正。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公然違反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明顯違法失職。郝市長在處理中正紀念堂拆圍牆卻要求拆除執照並經市府核准之前,是否應該先追究馬前市長及相關失職人員。台聯巿議員陳建銘在此鄭重呼籲郝巿長對於中正紀念堂拆除圍牆是否要申請拆除執照一事,應該慎重行事,切勿以兩套標準行事。
台聯巿議員陳建銘表示,對於馬前巿長拆除蔣中正草山行館的錯誤政策對造成的民眾傷害,予以嚴重的譴責。並在此呼籲郝巿長做出決策前,應就全體市民整體利益及空間便利性,審慎評估。

只有兩個站 捷運設月台門花2.7億

台北捷運1/24
捷運車站新設置的月台門,雖然是為了防止乘客自殺或推擠意外,只不過光是六個月台就要2億7千萬元,一扇電動門750萬,花大錢做門,將近3億元,卻只夠做台北車站和忠孝復興兩個站,民眾不免質疑,難道其他站不會有意外,想自殺的人,通通偏好這兩個站?
台北捷運公司副理劉高燦表示,台北車站跟忠孝復興站是最大的交會站,避免旅客眾多,在尖峰時段被擠落月台。 捷運公司表示,之所以花費二億多元加裝月台門,是因為這兩個車站運量相當高,加裝月台門預估可以減少近七成,因旅客太多造成的系統延誤。 就目前設置於台北車站和忠孝復興站而言,捷運電車有時常未精確的停止於月台門前,反造成乘客出入不方便,且新月台門在人潮擁擠時,是否能避免民眾被電車或月台門所夾傷,令人懷疑!
另外,台北車站及忠孝復興站的月台門採半高開放式,有別高雄捷運和新莊、蘆洲線的全高氣密式月台門,全高氣密式月台門可使月台旅客及員工與通過之列車間保持安全距離、減低整體造價及營運費用、萬一火災還可隔絕火勢及濃煙由軌道侵入月台、隔音效果較佳、噪音減少並有效增進站內廣播系統、和避免浪費空調等優點。而半高式月台門,僅能使旅客及隨身物品避免掉落軌道,而其設置卻花費了2.7億,台北車站和忠孝復興站,是否應花費大錢設置月台門,值得商議。


2、新式閘門果真節省成本?
各捷運站的收費閘門,從三轉柱式的改成對開式的,且有捷運代幣孔的設計。
台北捷運以方便和節省成本為由,決定以代幣取代現行的單程車票,可預期的是台北捷運將花費鉅資重新建制一個新的系統,以發行捷運代幣,然不知台北捷運的計算標準為何,新系統所建制的成本是否足以彌補目前單程車票因耗損下所造成的損失。再者,捷運代幣體積小,民眾在使用上較容易遺失,且新式閘門中,若民眾誤將一般硬幣投入,是否會造成新式閘門的損壞,此時將形成大量的維修成本。新式閘門的設置是否真可節省成本,令人懷疑。
3、台北捷運新設備構建,疑雲重重
台北捷運近期陸續構建新設施(含月台門、新式閘門及未來捷運代幣的啟用),然相較於高雄捷運所建制的設備(月台門和閘門)顯然高出許多,高雄捷運所採用的月台門與新莊、蘆洲線皆採全高氣密式,但新莊、蘆洲線平均每個月台成本卻高出高雄捷運二千四百萬,其招標過程是否符合公正、公平、公開等原則,令人質疑。


台北捷運局
高雄捷運局
月台門
(每月台平均設置成本)
營運路線-忠孝、復興站(採有利標)每月台平均花費四千五百萬,共2.7億
新路線(最低標)-新莊、蘆洲線每月台平均花費四千萬
每月台平均花費約一千六百萬
(採有利標)
新式閘門(單價)
單向(只能進或出)-約30萬
雙向(可變換)-約50萬
雙向(可變換)-
約22萬

4、台北捷運盈餘為何是用來建制不必的設備,而不是回饋大眾
台北捷運公司的構成90%以上為公股,在設置新設備時,應考量成本效益,台北捷運草率評估,並花費鉅資構建新設施,恐有浪費公帑之虞。且其招標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要求台北市政府與台北捷運公司立即公布新式閘門、月台門招標資料,及捷運公司歷年財務報表、盈餘分配狀況。
悠遊卡讀卡機裝機成本多少?北市府、捷運公司、智慧卡公司個別負擔的比例為何?

台北捷運「劫」了誰!

2007/01/24

針對台北捷運公司近期陸續構建新設施(含月台門及新式閘門),光在台北車站、忠孝復興兩站所購建的月台門就花費了2.7億。在新式月台門開始使用之後,除了發生列車對不準,還曾出現月台門打不開、關不上,進而造成列車無法啟動的情形,這樣的月台門是否值得2.7億,是否有購建的必要,令人懷疑。
台聯巿議員陳建銘表示台北捷運所建制的月台門和新式閘門,明顯高出高雄捷運許多,以月台門為例: 高雄捷運所採用的月台門與新莊、蘆洲線皆採全高氣密式,但新莊、蘆洲線每一個月台的平均成本卻高出高雄捷運約二千四百萬,另外台北車站及忠孝復興站的月台門皆採半高開放式,其功能僅能避免旅客及物品跌落至軌道,有別於全高氣密式月台門除可使月台旅客及員工與通過之列車間保持安全距離、還可減低整體造價及營運費用、萬一火災還可隔絕火勢及濃煙由軌道侵入月台等優點,然台北捷運耗費鉅資僅能在兩站保證民眾、物品不跌落捷運軌道,這樣的月台門是否有存在價值。
台聯巿議員陳建銘進一步指出台北捷運公司的構成90%以上為公股,在設置新設備時,應考量成本效益,台北捷運公司有盈餘為何是用來建制不必要的設備,而不是拿來回饋大眾。台北捷運草率評估,並花費鉅資構建新設施,恐有浪費公帑之虞。且其招標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有無不法之情事。
台聯巿議員陳建銘除要求檢調單位對其招標過程介入調查,並呼籲台北市政府與台北捷運公司應立即公布新式閘門、月台門招標資料,及捷運公司歷年財務報表、盈餘分配狀況,且隨悠遊卡業務不斷擴大,悠遊卡讀卡機裝機成本多少?北市府、捷運公司、智慧卡公司個別負擔的比例又為何,皆應公開給大眾檢驗。

郝「驢」的公車專用道!

2007/01/16
台北市區目前於多條主要幹道皆設有公車專用道,公車專用道為巿民帶來的便利性,令人稱許!但少數幾條公車專用道,啟用後卻未發揮應有之效能,反造成民眾行的不便。新巿長上台後,眾人皆期許其有一番新氣象,台聯在此呼籲郝巿長立即停止並改正前任巿長所殘存的錯誤政策,不要一昧「馬規郝隨」。
台聯巿議員陳建銘表示羅斯福路上的公車專用道自開通後,造成該路段交通紊亂、大小車禍不斷,已被媒體譏為全國最易肇事的路段,根據北市交通大隊統計,專用道從95年3月4日實施到6月底止,已發生大小車禍172件,相較去年同期增加76件,受傷人數也增加20人,但北巿交通局卻遲遲不願停止該專用道的開放,此種視巿民生命財產如草芥的行徑,令人不齒。再者,忠孝西路公車路線眾多,但多線公車必須行駛慢車道以轉向到南北幹線;若實施公車道,直行小汽車將被迫與左右轉公車爭道,交織現象無法完全改善,可能會重蹈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覆轍。台聯巿議員陳建銘進一步指出降低車流交織與提高行車安全應為公車專用道設置目的之一,當公車專用道設置的結果,反造成行車效率不彰,道路險象環生,則應立刻廢止該專用道。
台聯巿議員陳建銘除將蒐整馬前巿長錯誤「公車專用道」政策,所造成的公帑浪費與民眾傷害,提交監察院查處;並在此呼籲郝巿長應立即停止前任巿長所遺留的「驢政策」,及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且請郝巿長日後在政策施行前,應審慎評估後,始得施工,莫像馬巿長在花費巿民大筆血汗錢後,卻做出「擾民」的措施,請郝巿長記得「見賢思齊、見不賢內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