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09
針對拆除中正紀念堂圍牆一事,台北市長郝龍斌以暫定古蹟,強烈對抗中央。市議員陳建銘召開記者會,揭發馬前市長任內未經主管機關申請,拆除蔣中正官邸草山行館,市府未領拆除照拆除,並以違反國家公園法被移送。郝市長標準不一,昨是今非。今(9日)市議員陳建銘再度爆料91年底市府文化局違法搶建。草山行館是為配合92年1月1日委外商進場簽約,由市府委外經營之草山行館逾二佰萬水、電費出現重大弊案,承包商佛光大學聯合文化局、公燈處隱瞞誤繳之事實,讓全民買單。92年文化局以免租金每年編列3,882,400元補助委外商佛光大學。委外廠商四年內從未繳納水、電費,公燈處誤繳,文化局再編水電預算給委託商。93年間三方發現後,還私下協議保守秘密。包商獲利,市府付二次錢當冤大頭,全民買單當凱子,佛光大學向市府取得經營權之後,再將草山行館部份分租頤和堂公司,佛光大學以清潔費索取頤和堂397萬,穩賺不賠,95年底佛光大學合約已到期,在沒有公開招標簽約下,文化局用代管名義,使佛光大學繼續承包,一標包到底。市議員陳建銘痛批,市府不應再用圖利式,委外經營,應立即終止合約,市府所有委外經營單位中,這項弊端只是冰山一角。
2007年8月1日 星期三
『假歷史建物之名 真謀取長久暴利』
發表者: 阿銘 時間: 上午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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